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,为成员单位提供活期、协定、通知、定期等各类存款服务,利率优惠。
活期存款
成员单位在存入人民币存款时,不约定存款期限,可以随时用于结算,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。
协定存款
是财务公司与成员单位签订协定存款协议,客户在财务公司活期存款超过协议约定金额部分,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利息,按季结息。
通知存款
是一种不约定存期、一次性存入、可多次支取,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财务公司、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。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种类型。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,单次支取金额不低于10万元,支取后余额不得低于起存金额(50万元)。
定期存款
是财务公司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、利率,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。定期存款根据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、六个月、一年、二年、三年和五年。起存金额为1万元,可提前支取一次,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挂牌利率结息。